【商会通讯】包头国家稀土高新区投促局到访山东省内蒙古商会
商会通讯 第286期 山东省内蒙古商会
▲山东省内蒙古商会会长韩振涛(左);包头国家稀土高新区投促局乔旭(中);包头国家稀土高新区投促局二局副局长陈双喜(右)
韩振涛表示,多年来商会与包头市始终保持着良好的交流互动,商会的发展也离不开家乡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关爱。商会企业家将继续发挥蒙商的活力与作用,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包头高质量发展,充分发挥自身优势,引导更多优质资源聚焦家乡、投资家乡,为加速助推包头“两个稀土基地”建设、助推稀土高新区早日迈进国家级高新区50强行列做出积极贡献。
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指南
01关于我们
02产业定位
03投资要素
04政策支持
05一流服务
您有一封温暖的回“家”邀请函!
1.商会是沟通渠道和信息资源的汇聚地,在这里您可以获得更多商机和人脉,实现资源匹配,促进精准对接;
2.商会是政府与企业、企业与企业之间的重要桥梁纽带,在这里您可以获得地区政策信息和协同发展机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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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回馈社会,实现自我价值;
5.加强蒙商联系,在异乡找到“家”的归属感;
6.享受商会提供的更多福利。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党的民族政策;具有良好的社会口碑,依法经营,运转正常;
2.积极自愿加入商会,遵守商会章程及其他一切制度,积极参加商会各类活动; 能够接受商会的工作指导,为商会企业发展提供协助;按时缴纳会费,遵纪守法,无不良信用记录;
3.内蒙古籍在山东省内投资建立独立法人的企业,不分所有制;祖籍为内蒙古,本人在山东省有自己独立法人的企业;内蒙古企业在山东设立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;内蒙古企业在山东的分支企业、驻山东办事机构,内蒙古地方政府驻山东联络处、山东省各地市的内蒙古商会等会员单位可申请加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