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阳光党建】党建引领聚合力 携手联建谱新篇——驻青省级商会党建联建工作座谈会成功召开
商会通讯 第332期 山东省内蒙古商会
商会交流共话发展
随后,驻青11家省级商会代表纷纷进行了交流发言。他们分享了各自在党建工作中的经验做法,探讨了商会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并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在商会中的引领作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。
拟定草案 规范党建联建工作
会议中,山东省内蒙古商会党支部书记高志宏宣读了《驻青省级商会党组织党建联建工作制度(草案)》。该草案详细规定了党建联建工作的宗旨、成员单位、工作制度等方面,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党建联建工作机制,加强驻青省级商会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,共同推动商会党建工作的创新发展。草案内容引发了与会人员的广泛共鸣和热烈讨论,大家纷纷表示将积极支持并参与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工作,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互通、资源共享、问题共解、品牌共建,以党建促会建,实现党建会建双赢。
廉洁教育 重温初心
会议结束后,与会人员前往青岛市亲清政商关系廉洁教育馆进行学习参观。通过“源之路、亲之路、清之路、兴之路”四个篇章的展示,大家全面溯源梳理了政商关系发展脉络,探索了弘扬新时代儒商精神和企业家精神的有效途径。
在参观过程中,大家认真倾听解说员的讲解,通过观看影片、沉浸式体验,认真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,深刻感悟了共产党对政商关系的百年探索与实践,领会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商业文化与廉洁文化。通过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学习,大家一致表示每个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,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切实加强党性修养,筑牢思想防线,永葆党员廉洁本色。
内蒙古籍在山东省内投资建立独立法人的企业,不分所有制;
祖籍为内蒙古,本人在山东省有自己独立法人的企业;
内蒙古企业在山东设立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;
内蒙古企业在山东的分支企业、驻山东办事机构,内蒙古地方政府驻山东联络处、山东省各地市的内蒙古商会等会员单位可申请加入。